玻璃公司和建材公司簽訂了一份供貨合同,玻璃公司向建材公司提供一定數量的玻璃,建材公司將這些玻璃用在開發商的新建樓盤上。這些樓盤是商用建筑,需要大量的玻璃作為外墻面的貼片。剛開始玻璃公司并不知情,只是供應了普通的玻璃,之后,建材公司稱是用于外立面的玻璃。收回貨物后,玻璃公司又提供了一批貨物,這些玻璃都被貼在了外立面上。
供貨后,玻璃公司開始催討款項,建材公司稱這批貨物雖然是自己訂的,但最終都用于開發商的商用樓盤,而開發商至今為止還欠自己的工程款,故而要求玻璃公司向開發商催討款項。由于玻璃公司多次到商務樓盤討要款項,開發商就給玻璃公司匯了一筆伍拾萬元的款項。稱項目結束后,再和建材公司、玻璃公司進行結算。
工程建設完工后,建材公司和開發商進行結算,但開發商的財務因懷孕,又招聘了新的財務,新財務并不知道之前結算給玻璃公司的伍拾萬元貨款。就將款項結算給了建材公司,并沒有扣除之前支付給玻璃公司的款項。后來開發商的經理發現這筆開支,要求玻璃公司歸還,但玻璃公司不同意,稱自己是給開發商的樓盤供貨,貨到付款,和自己并沒有關系。討要無果后,經理要求新財務承擔所有的責任,賠償公司的損失伍拾萬元。
新財務是一名剛從大學畢業的年輕人小符,她聽到要自己承擔伍拾萬元的損失,嚇得淚眼婆娑,在男友的陪同下來到律師事務所,法律咨詢了沈潔律師。據小符說,前財務確實寫了一份告知書,其中有支付給玻璃公司的伍拾萬元,但她并不清楚這是開發商代建材公司支付的,需要在結算給建材公司的款項中予以扣除。律師
沈律師認為開發商將款項付給玻璃公司,但雙方之間并沒有定作合同關系,但雙方之間并沒有合同關系。貨物也不是由開發商直接收取的,交易對象也不是開發商,而是給開發商建設樓盤的建材公司。這批貨物的實際購買方是建材公司,不過貨物確實是用于樓盤建設。當時開發商是代建材公司支付了這筆款項,所以在結算的時候,需扣除這筆已經代付的款項;诋敃r各方都沒有簽訂協議,現在也不認可這筆款項,但付款憑據上有開發商標注的代建材公司支付,故這筆款項建材公司已構成了不當得利。
對于建材公司而言,沒有合法依據取得開發商支付的款項,這樣造成了開發商的損失,已經構成了不當得利。所以進場公司應當返還這些不當得利款,如果拒絕歸還的,要應當賠償利息損失。而對于玻璃公司而言,建材公司在收到玻璃后,這些玻璃已經安裝在了新建的商用建筑之上,更何況付款憑證上也說明了這些款項時代為支付,故而無需返還給開發商,也不存在不當得利的關系。
至于開發商公司新來的財務小符,她并不清楚之前發生的事宜,沒有從支付給建材公司的款項中給予扣除,多付給了建材公司相應的玻璃款。雖然之前的財務將付款憑證等做在了賬冊中,但并沒有特別的說明。她也沒有從中獲得任何的利益,不屬于不當得利的一方,其財務工作也沒有重大的過錯,故而無需賠償開發商的損失,這些款項如果已經支付給了建材公司,向建材公司討要即可,對方如果不肯歸還的,起訴其不當得利即可。如果有協議或者書面文字的,按協議進行追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