誤區一、請律師等于向法官“走關系”。
一方面我們很痛恨貪官污吏,但是自己遇到糾紛的時候就想通過不正當途徑解決問題。沈律師認為您還是把精力放在收集證據上,退一步說即使有些律師熟悉人際關系,可巧婦不能做無米之炊啊,您沒有證據,難以打贏官司。
慧眼識別:您這種想法正好被一些人利用了,所以才會有眾多的招待費、手機費、車馬費等等要您承擔,也許和您夸下?诘娜丝赡馨堰@些費用放進了他自己的腰包。
誤區二、請了律師一定能打贏官司。
不少當事人都希望律師作出一定勝訴的承諾,殊不知律師對案件作出大包大攬的承諾正好違反了律師執業道德。在司法訴訟中,變數非常多,比如說我們在起訴前不知道對方提供哪些證據,不清楚對方是否來開庭等等。所以律師只能預計訴訟的結果,告訴您勝訴的可能性,但是不能對訴訟結果打保票。
慧眼識別:有的人在起訴前對當事人作出勝訴的承諾,誓言所的當當響,敗訴后卻把責任推給法官,說對方在法院走了關系。
誤區三:我有理走遍天下。
您有理并不代表您在法律上一定勝訴,我們常說借債還錢,但在法律上要分不同的情況:您的訴訟時效過了嗎?您有借條借據嗎?您有借款的相關證據嗎,比如支付憑證?您的借款屬于合法債務嗎?
誤區四:貨比三家,不斷還價,律師費越低越好。
司法行業是一個非常特殊的服務行業,并非律師費越低的就越好,律師費特別低的可能有以下三個問題:第一,該律師沒有業務,用低價拉業務。第二,以低價套牢你,然后收取不菲的后續費用。第三,收很少的律師費,但是很多事情不辦,由當事人自己完成,比如讓當事人自己去 調查、立案等等,F在普遍的行情是代理一個爭議金額較小的民事案件,律師費一般5000元起,刑事辯護三階段合計在1.4萬以上。所以還價還到最后,還是還在了您自己的案件服務上。
誤區五:不把實情告訴律師。
有的當事人考慮面子等因素不想把實情告訴律師,甚至有的當事人欺騙律師,其實完全沒有必要,第一,律師會為您保密,沒有任何必要拿您的隱私到處宣傳;第二,律師沒有向有關部門檢舉舉報您的義務,這樣做對律師本身沒有任何好處,以后也很難以立足律師界,律師獲悉當事人隱私或違法行為保持沉默的,已經成了律師界的不成文規定,所以您盡管放心;第三,向律師隱瞞實情只會將案件引入不利的境地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