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錢的兒子已經三十五歲了,之前雖然談過兩個女友,但家中的住房太小,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,都因住房問題分手。兒子一直念叨著家里應當申請經濟適用房,好幾年前,老錢的妹妹要給已經是美國籍的女兒買房,自己又有兩套住房被限購,故而借用了老錢夫妻的名義購房。這樣就導致了老錢一家沒有資格再申請經濟適用房。
看著兒子年紀一天天變大,怨氣也十足,家里的錢又不夠買市區大一點的住房,兒子非常的頹廢。作為阿姨的老錢妹妹,看到侄兒很煩惱,也都是因為自己借購房名額導致的,故而就提出,如果小錢購房,自己可以出借壹佰萬元的借款,且五年內不收一分利息。還推薦老錢去松江、浦東、閔行、嘉定、青浦等城鄉結合部的地方購房。一方面那邊的房屋比市中心的便宜,第二方面附近都通了地鐵,很是方便。
斟酌再三,老錢和兒子看中了一套位于嘉定的住房,離地鐵走路不到二十分鐘,房屋馬上就要建成落戶,而且宣傳資料上對房屋描述的也非常好,附近有三甲醫院的分院,有幼兒園、小學和初中,另外樓盤系全裝修,免了業主的裝修煩惱,裝修材料全部使用中高端品牌,電梯是國內的知名大品牌。另外小區的綠化率高,小區里面還有高檔會所,將來會辦一個健身中心,對小區的居民開放。
看到這些宣傳,老錢不由得心動了。他和老伴拿出所有積蓄、加上從妹妹那里借來的壹佰萬元、考慮貸款買一套大點的住房,他們將自家的老房子出售,等拿到房屋后再搬出,又可得兩三百萬,還掉貸款,就沒有很大的負擔了。很快,兒子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,支付了四成的首付款。之后遭遇了疫情,原本可以早點拿到的房子等了好幾年,不過最近開發商終于交房了。
但收到房屋后,老錢和兒子卻傻了眼,所謂的電梯時國內知名大品牌,其實只不過是國產的普通電梯,小區的綠化雖然不少,但都是稀稀拉拉剛種的樹木,全裝修的材料也很普通,沒看到有什么大品牌的產品,只能說裝修質量尚可,但絕對夠不上高檔和氣派,和當初售樓小姐說的裝修豪華不奢華,氣派大方是有很大差距的,連地板都是復合的,而不是實木地板,至于地暖、中央空調等,都沒有安裝,經過詢問,開發商稱安裝這些東西,業主都需要另外付錢,而不是免費贈送的。律師
由于雙方沒有對裝修的品牌、電梯品牌進行約定,老錢也就忍氣吞聲了,但沒想到疫情過后,附近的房價不僅沒有大漲,反而跌了不少,市區的老房子沒怎么跌,但城郊結合部的次新二手房每平方跌了幾千元。之前老錢已經把老房子買了,續租了幾年,算下來租金也花了不少,這樣一算,他覺得自己還真是虧了不少。更重要的是,疫情期間,兒子和新女友聚少離多,兩人感情不溫不火。疫情結束后,女方在新房上要求加名字,兩人鬧得不歡而散,感情也有始無終結束了。
這些事情都讓老錢覺得,自己買房買虧了。另外小區的配套開了一家健身會所,開發商到時所言不虛,不過這家會所可不是免費可以進的,即便是小區居民也需要辦卡才能進去健身,每年卡費要高達兩千多元,和外面的健身房并沒有什么明顯的區別,而且之前開發商說的游泳池,也屬于會所的范圍,想去游泳還得辦健身卡。這讓老錢覺得自己簡直是上當受騙,他和開發商提出了退房的說法。
但對方稱房子已經賣給老錢了,現在要開發商再買回來,買賣的稅費都要老錢承擔,另外老錢退房屬于違約,還要承擔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。更何況附近并沒有初中,正在籌辦中,小學和幼兒園到是有的,只不過是貴族私立,每年的學費要幾萬元,中飯的費用每頓也要三十元。這下老錢被氣壞了,來到了律師事務所,法律咨詢了沈潔律師。
沈律師認為房屋的漲跌和開發商并沒有太大的關系,不能因房屋跌了,就要求開發商退房,那房屋漲了,業主是否會給開發商多一點房款呢?當然不會,故而房價的漲跌,不會影響合同的履行。其次,小區附近的幼兒園、小學和初中,并不是開發商籌建的,其實公立還是私立也和開發商無關,在傳宣資料上,寫著附近有幼兒園和小學,初中(籌),也并不算虛假宣傳。關于小區的綠化率,這個樓盤中,開發商的綠化率已經符合預售合同的約定,至于是稀稀拉拉的小樹還是參天古木,雙方并沒有約定。
樓房的電梯是普通電梯,并不是什么知名品牌,但開發商的合同上寫的注冊商標的電梯,注冊商標和知名品牌還是有區別的,故而老錢說的電梯違約也不成立。關于房屋的裝修,由于老錢兒子小錢購買的時全裝修房,但雙方并沒有對地板裝修時實木還是復合木進行過約定,樣板間的中央空調、地暖、豪華家具、品牌電器以及漂亮的窗簾和床上用品,都只是示范,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是安裝地板、廚衛設施,沒有對具體的品牌和標準作出約定。故而老錢拍下的樣板房照片只能作為參考,具體以實物為準。
雙方爭議最大的是小區的高檔會所,其開發商稱小區會所內會辦理健身房,但雙方對健身房是否免費對業主開放并沒有約定,小區會所的游泳池是否對業主免費開放而言沒有約定,業主要去健身房健身必須辦理健身卡,確實比外面的客戶要便宜一些,但并不對業主免費開放?傮w來說,沈律師認為雖然開發商的銷售員有可能口頭夸大餓了宣傳,但就小錢和開發商簽訂的預售合同,和后來的事實情況,兩者的差距并不明顯。一半來說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,不具有約束效力,但關于裝修品牌、電梯品牌等說法,對房屋的價格有重大影響,屬于要約。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后,哪怕合同中沒有,也可以構成合同內容,對開發商具有約束力。
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宣傳的標準交付房屋,當然應當承擔違約責任,具體的賠償標準,首先看雙方在售房合同中是否有約定,如果有約定的,從約定。沒有約定的,考慮購房人的實際損失來確定。用不實廣告吸引顧客,兜售房屋的,屬于違約行為。但購房人也要理智維權,不能看到樣板房,就用樣板房的標準來衡量交付的住房。至于小區會所的健身房,雙方在合同中并沒有任何的約定,而會所的一層、二層確實是交給了物業管理,第三層才是對外開放的健身房,且無需從小區中進入。
至于老錢說的兒子小錢和女友分手,那和開發商更沒有半毛錢關系了,兩人的感情好壞,能否談婚論嫁,這是私人問題,和房屋銷售沒有任何關系。至于小錢考慮到女友一方在購房中沒有負擔任何費用,拒絕對方了加名字要求,從而導致分手,這是兩人的感情問題,和商品房銷售沒有任何因果關系,所以談索賠,更是毫無依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