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女士和丈夫已經結婚十多年了,在這之前,一直和公婆同住。后來因各種小矛盾,夫妻兩人決定自己出來購房。正巧女方家中遇到拆遷,岳父母將兩百萬元拆遷補償安置款交給了女兒。拿著這些款項,何女士覺得購房可能還不夠,于是又向父母借了壹佰萬元打算出資購房。
就在購房前夕,她的丈夫卻又變了卦,稱現在上海房價正在下跌,不如晚些時候再買。幾次爭吵,兩人感情也吵淡了,何女士的父母又拿出了捌拾萬元給女兒。共計用了叁佰捌拾萬元購買了一套六十平方的二手房,在對房屋裝修時,夫妻兩人感情惡化辦理了協議離婚。協議上約定房屋系何女士及其父母購買,產權歸何女士所有,丈夫不主張權利。
其余資產雙方也進行了分割,兩人離婚后丈夫仍和其父母同住。不久岳父母獲悉了這件事,對雙方進行了勸解。丈夫也意識到自己的做法過于莽撞,請求妻子原諒,不久兩人又搬離了復婚手續,共同居住在新的住房中。此后,丈夫多次提出在新房中加上自己的名字,何女士就要求他出自一半,也就是壹佰玖拾萬元。
她的丈夫哪里能拿出那么多的房款,不得不作罷。之后何女士的公婆聽說了此事,以勸架為名,搬入了新房居住,還拿出了捌拾萬元給何女士,要求將其兒子的名字添加都產權證上。為此,何女士堅決不同意,她稱如果沒有支付一半的房屋價款,自己是不會同意加丈夫姓名的。從來只有聽說男人買房,免費給妻子加名字,還沒有聽說妻子買房給丈夫加產權的。律師
就因為這事,夫妻兩人又吵得不可開交,之后再次辦理了協議離婚。何女士表示再也不會復婚了,離婚后,丈夫雖然已經搬出去了,可公婆還在,何女士就去娘家叫來了父母,自己的堂哥表兄等人,將公婆兩人和一些隨身衣物全部扔出了門外。當天公婆報警,警察到了后做了一下調解和筆錄,發現這套房屋是何女士再婚前的財產,確實沒有義務給公婆居住,就勸解兩位老人回自己家居住。
何女士一位從此和對方的恩怨已了,不需要來往,但不久后卻收到一封律師函。律師函上面稱,因何女士將門鎖更換,導致工牌無法繼續到房屋內居住,房屋中本來屬于公婆的一些財產都被何女士丟棄,現在要求何女士賠償所有的損失叁拾伍萬元。包括一張新買的紅木大床、兩個床頭柜,一個三門衣櫥,一個寫字臺等物品。
看到這些索賠請求,何女士又氣又好笑。自己前夫還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,現在前公婆倒是來討要所謂的損失了。聽了何女士的法律咨詢,沈潔律師認為房屋是何女士購買,屬于其再婚前的個人財產,其丈夫和公婆并不具有產權。之后公婆給予了捌拾萬元的款項,要求加上其兒子的產權,但何女士拒絕?铐棶敃r打給了前夫,并沒有給付何女士,也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所以其并沒有還款的義務。
至于其公婆稱購買了眾多的紅木家具,但卻沒有購買家具的付款記錄,也沒有送貨上門的憑據,所以這些物品也屬于子虛烏有,F在公婆既對房屋沒有出資,其兒子也沒有房屋產權,所以這套房屋的居住權并不屬于他們。所稱的家具購買也沒有任何真憑實據,更何況報警當天,警察上門也沒有看到屋中有新購的紅木家具。前公婆當日也沒有提到還有家具放在兒媳的房中。
對于家具的購買和安置,前公婆有舉證的義務,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,前公婆搬離房屋后,要主張房中的家具,要求前兒媳予以賠償,完全沒有法律依據,如果不服的,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。 |